今年“3·15”期间,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曝光个别房企在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摄像系统,未经消费者同意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案件。记者连日来调查了解到,部分售楼处已经拆除了人脸识别系统,部分项目承诺获得消费者授权后才使用。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呼吁:使用数字设备的背后是行业必须规范的销售环节,引导行业诚信,多举措治标治本才是关键。
记者日前以买房人身份在本市近郊的一些售楼处看房时,被在停车场等候的多位房产经纪人主动提醒:一定要和项目强调是被他们这些经纪人带去的,而不是自己主动到售楼处。日后如果签约,买房人能从他们手里得到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的现金奖励。
记者暗访时了解到,不少中介经纪人号称手中有房企的“返佣”给顾客分享,部分房企工作人员也承认,找那些中介经纪人买房“更实惠”。有个别中介经纪人甚至与房企工作人员合作,把直接到售楼处的买房人转化为“中介带看”,这种行为被称为“飞单”。
本市多名房地产业内人士透露,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与控制渠道(中介)推广费用有关,不涉及网上所谓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目的是为了区分客户是“中介带看”还是售楼处人员销售带看,以此结算中介佣金。
在本市多个在售项目中,渠道(中介)成交接近或超过50%,能获得较高的佣金。不仅买房人被返佣引诱,一些售楼处也出现“内鬼”和中介暗中勾结,把买房人诱导到返佣高的竞争对手项目去买房。在房企看来,人脸识别系统是他们当成风控系统来安装的,“防的是中介,怕的是飞单”。但在这种混乱的揽客竞争局面之下,业内人士坦言“苦的是行业”,短视的销售行为影响了行业的长期口碑,与其花很大精力狙击“飞单”,不如降低返佣。
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呢?据悉,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人脸图片和人脸特征值均为个人信息,售楼处在抓拍和识别购房者人脸和人脸特征值之前,需要得到明示授权。
本市一些项目已经告知看房人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并承诺合法规范使用来保证客户隐私。同时业内也重视保障买房人更多的知情权,维护行业诚信。
记者从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获悉,新建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要公示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包括《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监管账号等信息)、房源信息、政策信息等重要信息。同时,房企被要求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销售人员熟知相关法规政策,主动引导购房人查看公示信息,介绍项目情况,严禁不符合项目实际或违反政策的误导和虚假宣传。(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