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近日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她在亚飞搏击散打俱乐部南开店为女儿报了两年的课程,目前只学习了不到一年,因故想要停止学习,退回剩余一年的学费,但该店负责人却拒绝退费。
张女士介绍,她为8岁的女儿报名并缴纳了2019年10月到2021年10月两年的学费,共计11160元。孩子一直正常学习中,但今年6月,该中心负责人武教练向她推销一款价值700元的儿童护具,因为对材质、款式不太满意,她没有购买,而是去商场买了一套护具。从这时开始,她和孩子可以明显感觉到武教练的态度有了变化,部分训练将孩子支开,训练中被边缘化……其后,张女士向武教练提出,停止学习,退回剩余一年的学费,但遭到拒绝。
记者联系武教练,他表示,现在是因为张女士个人原因不愿再学习,不是店里不为她提供服务。另外,关于张女士提出的护具和对抗训练问题,都不属实,事后她还在几百人的家长群里说起这些事,影响了他个人名誉,给他造成很大损失。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王秀杰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张女士有权要求商家在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和产生的合理成本费用后,退还剩余未消费款项。
其后,张女士将该店起诉至法院,武教练最终退回了一年的学费。(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