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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车船税缴纳有新规 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业务

我市车船税缴纳有新变化。自6月1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车船税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即可,也可以使用天津税务App等其他方式缴税。

天津税务方面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

此外,本地牌照车辆纳税人还可以在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前,选择另外3种方式缴纳:其一,使用天津税务App完成自助缴税(仅限个人车辆);其二,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完成缴税;其三,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需要提示的是,个人车辆可跨区办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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