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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预售”为何招人烦

短视频平台上某些商户几乎全都是“预售”模式销售。

“本想在花开的时节,买件美美的裙子去花海里畅游,结果花儿都谢了,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发货,只能眼巴巴地坐在家里,等着裙子做白日梦。”小红书博主“美妆小丸子”分享的遭遇,恐怕戳中了万千消费者的心。

最近,“超长预售”的话题刷爆了网络。“明明买的是春装,夏天都要来了还没到。”“我是来花钱的,不是来受气的!”“我快要因为‘超长预售’,戒掉网购了!”……大家到底有多讨厌 “超长预售”呢?4月18日中国新闻网发起了一个网络调查——你如何看待电商超长预售的做法,最终投票结果显示仅有2%的网友能够理解商家的这种行为。

近几年,“网络预售”悄然走进我们的生活。“预售”是指消费者需在产品上市之前预先付费,而商家在预售达到一定量后才投入生产并发货。原本预售的做法仅限于部分制作繁杂的商品,但最近预售现象却逐步渗透到各种商品的销售之中,预售期限更是从7天、10天变成了14天、30天乃至45天。随着讨论的扩大,网友从最初单纯的吐槽,转向了对这种销售模式的探讨,并开始寻求维权的办法。

消费者:超长预售我受够了

正如小超介绍的那样,最早在网上开启预售,并将之当作较为固定销售模式的是“JK(女子高中制服)”“Lo裙(洛丽塔裙子)”“汉服”以及各式“Cosplay(角色扮演)服装”的定制店铺。这类服装因为相对小众、做工复杂、价格高昂,商家不会准备大量现货,对此,消费者理解甚至认同这样的销售模式。尽管已经对预售习以为常,但是面对近来愈演愈烈的“超长预售”,小超也表示不能理解:“毕竟汉服不是常服,只在特殊场合穿一穿,等一等,并不影响我的日常生活。可是其他服装店是在凑什么热闹呢?就一点销售风险都承担不了吗?难道所有衣服都要等到有订单了才生产吗?”

相比之下,“95后”白领方言吐槽起来就没那么客气了:“我就想问商家一句:难道要等到下单了,才开始种棉花吗?”在经历了几次超长预售后,“暴脾气”的方言已经将“预售”二字从网购生活里拉黑了。

3月21日,方言在某网红店下单了一条预售连衣裙,下单后发现订单显示5月5日前发货,也就是说发货时间是在45天之后。在这中间,方言多次联系客服催促发货,对方都表示仓库会尽快安排发出。“我一直等到4月初,那几天天津特别热,但我买的是条丝绒裙子,等到5月直接就可以压箱底儿了。于是我直接选择了退款。”方言告诉记者,“其实很多女生跟我一样,网购就是头脑发热的一时冲动。这‘超长预售’倒好,直接给我降了温。”

宝妈小雪一直特别爱美,本来是“预售”的忠实拥护者。她告诉记者,自己在淘宝订阅了许多网红店铺,这些店铺的粉丝动辄几百万,新上架的衣服最抢手。自己工作太忙,往往一不注意,合适的尺码就被抢光了。后来,店铺陆续推出预售业务,自己提前支付一部分预付款就能锁定心仪的服装,“感觉还不错”。“但是最近,本来挺好的预售被滥用了。前不久,我给孩子买婴儿服,有的商家居然也玩起了预售。”小雪气愤地说,“我1月份打算下单的一件小裙子,写着4月才陆续发货。孩子还不到一岁,两个月长得飞快,到底能买什么尺寸的,我真是拿不准。而商家居然还标着‘如无库存,不接受任何因为延期而在发货后提出的换码要求’,这真的是欺人太甚了。”

在小红书App内搜索,“讨厌预售”的话题已经有超过1010万的浏览量,网友们对于动辄预售、超长预售的形式吐槽连连,甚至已经有网友开始总结遭遇超长预售之后的索赔攻略,誓言决不能再“惯着商家”了。

商家:生存不易满腹苦水

当消费者叫苦不迭的时候,商家同样是一肚子苦水,特别是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服装电商更是有话要说。

赵女士是比较早进驻淘宝的创业者,创业15年来,可以说见证了“预售”逐渐兴起的过程。她对记者表示,本来网购预售对消费者和商家来说是一种双赢的模式。消费者通过预售锁定商品,还能享受相应的“预付优惠”,而商家则可以通过预售开展计划性生产,规划仓储规模,降低企业成本。

“电商服装基本就是两个模式,一个是做库存,另一个就是做预售。像一些刚刚开始经营的小店,或者做平价服饰、售卖基本款的网店,往往都是直接从江苏、浙江或者广东的几个大型档口进货。这样的商品,网上充斥着大量的同款,利润很低,好处是客户下单就可以马上发货。”赵女士介绍说,“坏处是档口的服装从款型到颜色成百上千,能否从中选出爆款,也要看商家的眼力和投入资金的魄力,毕竟如果看错了风向,衣服砸在手里事小,缺少流动资金事大,即使还有流动资金,也可能在你追单的时候批发商手里已经没货了。”也正因为如此,许多线上服装店有了客户积累、资金实力增强之后,都会转向做原创服饰。“有风格的产品不仅能吸引客户,定价也更宽松。相对产品的利润率也能大幅度提升。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就是同款设计的抄袭。”赵女士无奈地说,“经常网购服装的消费者应该都有体会,一些比较出名服装大店上新后不久,同款低价服装就会出现,这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客户的流失。而这也是一些大型原创设计服装店保持每周更新十余种款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赵女士简单算了一笔账:假设一个店铺只做工艺简单的原创T恤,每次上新10款,且只做均码、每款两色,如果工厂接单100件起,那么成本一般是4万元,要是再分大中小号成本就是12万元。保持每周上新的话,每个月投入的成本就在50万元左右,更不要说许多原创设计店的服装材质、工艺都要复杂得多。“一旦压货,涉及的资金非常大,如果是大件的冬装、羊毛制品等,在仓储和维护上成本更高。”赵女士说,“因此,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预售’并不奇怪,很多店都是在商品预热之后,根据订单走向正式开始制作。”而真正进入制作之后,从生产到出货,甚至物流,每个环节有问题都会增加货期,所以大部分商家都会打好提前量,并清楚告知消费者。

采访中,在天津从事多年服装生产的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天津的服装生产企业大部分已不再“走量”,而是转型生产高附加值的精品服饰。以他自己来说,客户中就不乏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网红店铺。“这些做预售的店在新款设计出来之后,先到厂里‘打样’,生产出来的样品有的要发给模特拍照,有的要在客户群里试售,用来做第一批客户的售后返图,这时能够上架的现货非常少。然后在7到10天之内根据客户的反馈,商家会向厂家下一个初步订单,确定每款、每色的生产量。在销售中,也确实遇到过一些商家因为某个颜色卖得特别好而紧急追加订单的情况,但是如果这时我们的生产线上正在生产其他客户的产品,追加的单子就只能排队等候了。”陈先生进一步解释说,“毕竟流水线频繁换线,不仅成本高,对于工人来说,一不利于速度提升,二会影响品质控制,一般厂家都会做好生产计划,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因此,一些非常有实力的商家会选择自己建厂进行生产,并尽力提高自己的柔性生产能力,以更快适应市场需求。

其实,目前已有一些平台对超长预售商品进行监管和约束,例如不对类似商品做优先展示,对投诉量大的商家给予相应的惩罚等。“不排除一些商户在产能不足的时候仍然恶意接单,他们用‘超长预售’来营造销售量上的虚假繁荣,确实给我们这些诚实经营的商家也带来了麻烦。”赵女士表示。

“变味的预售”该如何维权?

“预售”可以说是消费者和商家双向选择的结果,眼下却如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的“超长预售”,其实是被无良商家滥用的结果。

采访中,遭遇过“超长预售”的消费者均表示,“同样是‘预售’,如果提前告知预售时间并遵守约定,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购买时商家玩‘障眼法’,消费者就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比如:商品在下单付款之后才显示发货日期;直接使出“拖字诀”,寻找各种借口延长发货时间;还有一些商家更过分,只在宝贝描述中用一行小字标示着类似“此款商品无现货,下单后××天发货”的字样……漫长的等待,不但透支着消费者的耐心,更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当预售变成了“套路”、优惠变成了“陷阱”,难道消费者就只能自认倒霉吗?记者采访了天津益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竹,他对消费者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做了解答。

问题一:“网购时只要卖家明确告知买家自己的预售期,那么无论预售期多长都是合法的。”这种说法对吗?

答:这种说法不对。网购的预售期必须在合理的期间内。在实际生活中,预售期一般掌握在8至45天。

问题二:有网友反映,一些卖家在消费者购买后才告知是预售商品,甚至迟迟不发货,经询问后才告知是预售。这种情况是否构成欺诈?

答:这种情况不构成欺诈。网购形成的买卖法律关系中,主给付义务是商家给付符合约定质量和数量的商品,只有在商家不履行主给付义务时,才属于欺诈行为。如果商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是预售商品,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问题三:一些商家会标明预售商品不退不换,这样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吗?

答:这样的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退不换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属于无效约定。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当然也有些特例,如果是易腐败的生鲜产品或是消费者定做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问题四:部分商家在设置预售后单方面延期发货,甚至取消发货的情形,是否违规?如果商家无货,那么也能“定金”不退吗?

答:属于违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修改发货日期甚至单方面取消发货的,均是严重的违约违规行为,商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如果商家取消发货,或者商家无货的情形下,买方支付了定金的,商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定金罚则,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商家无货,不能向消费者发货,致使消费者不能达到购买商品的合同目的,商家属于根本违约,需要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面对‘超长预售’,消费者可以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但前提是一定要保存相关商品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以便后续投诉和举报。”安律师介绍说。首先可以向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都有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很多平台也会涉及延迟发货赔偿规则,方便消费者维权。其次,网上购物发生消费纠纷,还可以向购物平台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再次,当纠纷难以协商解决时,可以尝试向法院立案,主张对方违约,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人“既爱又恨”的超长预售,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特邀监督员,安竹建议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平台和商家的刚性约束。同时畅通投诉渠道,简化处理流程,让消费者能够方便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再者,电商平台也应该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超长预售的不良行为,利用信用等级管理、黑名单等手段来敦促商家尽快整改,继而助力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最后,也应当完善预售的相关制度,例如对不同种类的商品规定不同的最长预售时间等等,以规范预售行为。

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更应该擦亮自己的双眼,理性消费,安全消费,积极维权。当越来越多的人对“超长预售”说不的时候,被带偏了的“网络预售”或将回归原有的跑道。(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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