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4月份,我市食品价格下降带动CPI环比下降0.1%;同比上涨1.9%,继续处于温和上涨区间;1—4月份,我市CPI累计上涨1.8%,与一季度持平。
从环比看,4月份,因天气晴好及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我市鲜菜上市量加大,价格下降15.8%,黄瓜、豆角、生菜、韭菜等品种价格降幅超过30%,影响食品价格整体下降1.7%,是推动CPI环比由升转降的主要原因。除鲜菜外,鲜奶、水产品、羊肉、牛肉价格均为下降,分别下降2.4%、2.2%、1.0%和0.4%;猪肉价格受供需调整影响,环比上涨0.3%。非食品价格上涨0.3%,延续上涨态势。其中,汽油价格上涨2.9%,影响CPI上涨约0.13个百分点;因节假日集中出行需求增加,加上燃油成本上涨,飞机票、旅游、交通工具租赁费价格分别上涨13.5%、4.0%和3.9%。
从同比看,4月份,我市非食品价格上涨2.0%,影响CPI上涨约1.66个百分点。其中,交通通信价格上涨8.4%;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1.7%、1.2%、0.8%和0.4%;居住价格下降0.4%。食品价格上涨1.3%,其中鸡蛋、鲜菜、鲜果价格分别上涨17.1%、16.6%和10.8%;猪肉价格降幅收窄,下降32.4%;水产品、禽肉类价格分别下降4.8%和2.4%。(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