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乐活生活> 天津生活> 正文

天津3月起实施存量房屋新政:交易资金?银行托管 自愿选择无偿服务

从市住建委获悉,近日,市住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将从明日起施行。“该办法对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管进行规范,保证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说。

该办法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已被购买或者自建并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屋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价款,包括自有交易资金和贷款资金。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新《办法》规定,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实行政府监督、银行托管模式,遵循自愿选择、无偿服务原则。资金监管机构应通过全市统一的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平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及各托管银行信息系统联网,实施存量房屋交易资金信息化监管。交易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托管银行资金托管服务。交易当事人选择接受资金托管服务的,可自行选择一家托管银行并与其签订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新《办法》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应尽职责。新《办法》规定,登记机构应在收到托管的全部自有交易资金存入信息后,受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并在办理登记后将登记信息及时传至服务平台。托管银行应在完成不动产登记或者贷款资金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将托管资金划转至出卖人的收款账户中,同时将支付信息自动传至服务平台。

此外,新《办法》还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不得利用客户资源和信息优势强制提供担保、金融等相关服务。(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