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根据西安、广州、宁波最新防疫政策,天津航空下发专项退改规定。
对于已购满足相关条件的天津航空涉及西安、广州、宁波进出港国内航班机票的旅客可享受免费退改服务。其中,适用范围方面,西安航线在2021年12月3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含)至2021年12月17日(含)的国内客票。广州航线在2021年12月4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12月4日(含)至2021年12月18日(含)的国内客票。宁波航线在2021年12月6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1年12月20日(含)的国内客票。
适用航班为由天津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西安、广州、宁波进出港国内航班(含经停航班)和天津航空为市场方的涉及西安、广州、宁波进出港代码共享航班(含经停航班)。退改规定方面,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旅客凭相关证明材料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旅客凭相关证明材料,首次变更至2022年1月20日(含)之前的同航司、同航线航班,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免收变更费,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