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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中心+便利店!天津这些区迎来大升级!

日前,市商务局等17部门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形成我市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都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有便利店和快递点的格局。

方案要点↓↓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在我市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形成我市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都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有便利店和快递点的格局。

完善县城商业设施

提高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按照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目标,加快区域商圈建设,加快填补县城缺少大型购物中心的空白,不断提高商圈质量、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文化氛围、培育时尚生活。鼓励供销合作社提升一批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食品集团、物美集团、华润万家等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服务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建设乡镇商贸中心

每个乡镇建设改造一个乡镇商贸中心,引入连锁或大中型超市、餐饮、理发、农资、菜店或菜市场等综合业态,推动购物、娱乐、休闲、亲子、健身、农资等业态融合,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业农村委,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建设改造一批农村便利店

巩固供销社既有农村便民网点布局,鼓励劝宝、家乐、物美、零售通、京喜、七一拾壹等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供应链整合、特许经营等方式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建设新型乡村便利店,鼓励搭载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等服务,满足村民便利消费需求。原则上每个村建有一个便利店,对于人口小于100人,周边3千米范围内有便利店可共享的村,可视情况不单独建设便利店。建设一批邮乐购小店,与农村便利店建设相结合,互补互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优化农村文旅服务供给

鼓励农家院、民宿、客栈酒店提供文旅服务,促进乡镇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积极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村,发挥文化旅游村示范作用。组织特色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带动客流增长,促进商业繁荣。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开发集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美食、购物为一体的休闲旅游项目,发展乡村客栈、特色民宿、咖吧氧吧等新业态,推介一批休闲旅游精品线路。(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方案全文↓↓

市商务局等17部门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商务部、中央农办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我市农村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市场监管委、天津银保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引导因地制宜,条块结合,科学施策,系统推进,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在我市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形成我市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都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有便利店和快递点的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一是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提高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按照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目标,加快区域商圈建设,加快填补县城缺少大型购物中心的空白,不断提高商圈质量、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文化氛围、培育时尚生活。鼓励供销合作社提升一批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食品集团、物美集团、华润万家等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服务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二是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每个乡镇建设改造一个乡镇商贸中心,引入连锁或大中型超市、餐饮、理发、农资、菜店或菜市场等综合业态,推动购物、娱乐、休闲、亲子、健身、农资等业态融合,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业农村委,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三是建设改造一批农村便利店。巩固供销社既有农村便民网点布局,鼓励劝宝、家乐、物美、零售通、京喜、七一拾壹等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供应链整合、特许经营等方式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建设新型乡村便利店,鼓励搭载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等服务,满足村民便利消费需求。原则上每个村建有一个便利店,对于人口小于100人,周边3千米范围内有便利店可共享的村,可视情况不单独建设便利店。建设一批邮乐购小店,与农村便利店建设相结合,互补互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是加快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数字赋能,提升企业运营和管理水平,鼓励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通过连锁化发挥企业资源优势,带动企业规范化发展,培育壮大家乐、劝宝等商贸企业,打造连锁化的县乡村商业网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二是培育一批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搭建农村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促进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扎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工作,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发挥天津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人社局,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试点行动,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培育壮大农业专业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动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实行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动态管理,以家庭农场创建为抓手,提高家庭农场发展质量,确保家庭农场总数稳定在10000个以上。(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繁荣农村消费市场

一是加大优质消费品供给。借助农村电商平台和商贸物流企业大数据,科学掌握农民消费特点,加大乡镇商贸中心、农村便利店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开展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汽车等下乡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为消费升级提供配套保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二是优化农村文旅服务供给。鼓励农家院、民宿、客栈酒店提供文旅服务,促进乡镇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积极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村,发挥文化旅游村示范作用。组织特色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带动客流增长,促进商业繁荣。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开发集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美食、购物为一体的休闲旅游项目,发展乡村客栈、特色民宿、咖吧氧吧等新业态,推介一批休闲旅游精品线路。(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

一是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加快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奶业和生猪等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小站稻、生猪等产业发展,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韭菜、豇豆、牛羊、大黄鱼等11种重点农产品禁限用农药使用及兽药超标等问题。加快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出证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二是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建设改造一批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的集配中心、产地仓、预冷设施。以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为突破口,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以京津冀都市圈供应需求为导向,以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为落脚点,以城市服务型农副食品加工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粮油、奶制品、肉类、水产品、果蔬、调味品等加工业上水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是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认定“津农精品”农业品牌,打造小站稻、沙窝萝卜等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立“津农精品”农业品牌目录,推动“津农精品”进菜市场。组织品牌农业企业参加全国综合性展会,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提高品牌传播效率。(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五)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

一是加快发展产地市场。支持产地市场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本地农产品采购规模和销售力度,发挥农产品集散平台作用,助力农民增收致富。组织开展国家级产地专业市场申报认定工作,加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培育,支持产地市场初加工、冷链仓储、交易设施建设改造,形成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州区各有一个产地市场的格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二是提高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能力。通过土地作价、产权回购回租、财政入股、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作用,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财政局,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是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立以农产品主产区生产加工企业为源头,区域集散型、销地型、产地型批发市场为骨干,各大连锁商超、生鲜超市、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零售网络为末端,线上企业销售为平台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每年评定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农产品产业链建设,打造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全产业链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四是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围绕蔬菜、水果、花卉等特色农产品,组织建设冷藏保鲜设施,减少产后损失。推动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加强移动式冷库的应用,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低温仓等配送设备,提高最后一公里的冷链分拨能力。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

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围绕我市都市型设施农业发展,加快构建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入中国农资资源,改造原有农资网点,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各区供销社农资流通企业依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建设惠农生产服务中心、区域配送中心、智能配肥站等专业化服务设施,搭建农资流通网络。(责任部门:市供销合作总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七)加快流通业态及模式创新

一是鼓励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依托线下实体网络构建供销社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打造“本地生活网”,加快发展网上商城、社区团购、直播带货、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农村实体店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构建供销社特色线上线下一体化电商服务体系,设立电商服务站,提供网络代购代销服务。加强对供销社现有仓储、配送中心、快递分拣中心等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和升级,推进实体商业配送网络与电商物流配送网络的协同共享。支持各大电商销售平台,对接本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同时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村邮站、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是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建设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天津分公司、顺丰、中通、圆通、申通、韵达、百世等快递企业、集团集团广通股份等物流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逐步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四是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搭建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平台。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农业农村部主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京津冀品牌农产品展示对接活动”,举办好“天津市中国农民丰收节”,扩大品牌影响力。借助津洽会展会平台,邀请重点帮扶县和脱贫地区企业来津参展,开展消费帮扶、招商推介活动;组织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加青洽会、津企陇上行等在结对地区举办的重大活动。依托农行天津分行搭建消费帮扶服务平台,鼓励对口支援地区当地企业入驻平台销售。(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八)加强农村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强化市区两级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协作,创新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侵权假冒、制售假劣农资等问题线索通报和案件协办机制,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检查。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制、国抽、市抽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委,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二是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业机械安全执法工作。综合运用现场检查、信息核查、检打联动、发动群众举报等举措,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侵害农民利益和农机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管控,狠抓案件查处,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农机产品监管,严禁无证出厂、销售。加强对化肥、农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供销社加快构建农资可追溯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农资行业自律。(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是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不断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消费食品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使用禁用停用药物、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私屠滥宰、收购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检查力度。(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完善政策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工作机制。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按照《商务部关于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各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做好任务分解、进度细化、项目推进等工作,成立相应的区级县域商业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县域商业工作。(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二)加强规划引领。要编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结合地区实际、县乡村发展方向和农村农民消费需求,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列出重点项目清单,分类推进实施。(责任部门: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三)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统筹用好现有市级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县域商业体系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等领域企业提供支付结算、供应链融资等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的融资需求特点,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积极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四)畅通农产品交通运输。推动更多农产品车辆接入天津供应链城市配送服务平台,便利运输通行;同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通行效率。(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五)强化指标考核评价。加强农村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工作,完善发布内容。市农业农村委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我市乡村振兴考核体系,组织考核评分。对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流通网络建设任务,在业绩考核中予以考核加分。各区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到年度,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市商务局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州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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