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国家药监局官网日前发布关于停止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植然魅采洁染发膏(自然黑)”等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72号)。
据了解,通告称,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省药监局对标识名称为“植然魅采洁染发膏(自然黑)”和“汉丰采洁染发膏(自然黑)”的产品进行了调查。经查,产品标识的生产企业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声称从未生产销售过上述产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识生产企业为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植然魅采洁染发膏(自然黑)”和“汉丰采洁染发膏(自然黑)”为假冒化妆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10月30日,江西省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停止销售蓝朵纷彩染发膏的通告。通告称,在2020年江西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标示名称为蓝朵纷彩染发膏,生产批号GYA2020031701的产品不合格。经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该产品为假冒产品,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声称从未生产过该批号产品,正品与伪品外观无区别。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江西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