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至年底,本市通过发放充电消费券方式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在昨日举行的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42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东水就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申领使用充电消费券的具体流程进行了介绍。
“本次充电消费券的申领、发放和使用采取全程在线方式,市民可在手机上下载国网电商‘电e宝’App后即可操作。”刘东水表示,为了在政策出台后让广大消费者有充足的时间选车、购车,在“电e宝”App上搭建的申报系统将在6月10日10时正式上线。系统开放后,消费者登录其中的“充电消费券”板块,填写个人或企业基本信息,即可完成注册。
消费券发放初期,采用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消费者完成注册后,可继续填报小客车指标信息和所购置的车辆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已激活的充电消费券,并充值使用。在充电消费券发放接近30000张时,改用先申领后购车的方式,确保消费者“先到先得”。在这个阶段,消费者完成注册后,即可填报从天津小客车调控信息系统网站申请的本市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1张充电消费券。消费者需在三个星期内完成购车及相关信息填报,并上传证明材料,才能激活此前获得的充电消费券。对于有特殊情况未能在三个星期内提交信息的,给予一次延期机会;延期后仍未完成购车的,取消该充电消费券名额。因此,建议消费者最好根据自己购车的计划确定申报时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