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本市税务部门获悉,为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税务部门对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升级,通过这一平台,纳税人能够获得更多优质便捷的服务。
据悉,纳税人可以对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使用用途进行“一站式”确认,有效提升了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控水平。
按照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符合条件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也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纳税人可以批量下载所取得的发票明细信息,并据此开展批量查验、统计分析等工作。目前,可以批量下载发票信息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格式统一、安全可靠、使用便利,而且发票票样更加简洁。如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也无需再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仅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就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