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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收款后溜之大吉 市场监管追回4000元

近日市民宋女士通过同事介绍,找来了装修公司人员对自家进行装修。可开工不到一星期,施工人员借口需要购买材料,从宋女士处拿到4000元后溜之大吉。宋女士多次拨打对方电话,均拒绝接听。遭此情况,宋女士便拨打本报热线23602777求助。

接反映后,记者与河北区建昌道街市场监管所联系,说明情况。执法人员查询后发现,该装修公司注册地在红桥区,而公司却坐落在河北区,属于证照不一,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执法人员拨打了对方公司电话,佯称家中要装修,约其上门查看房型,确定价钱。对方闻听买卖上门,立即应承下来。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该所执法人员及时联系了属地派出所,将装修公司人员现场约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指出,其行为违反了《消保法》相关规定,涉嫌欺诈消费者。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装修公司人员认识到自身错误,现场退还了宋女士4000元装修款。(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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