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徐先生日前向热线23602777反映,2018年9月,他在南开区阳光100小区的云鼎阳光健身会所,办理面值3000元健身卡一张,卖卡人员说可先交定金,未来不想办卡可帮忙转让,现场缴纳定金500元。“现在想退又不行,转让还收费。”
徐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买卡遭遇,“没多久,该健身会所工作人员告诉我,之前的售卡人已离职,需再次缴纳定金1000元,不然首次定金作废不退,我只好重新缴纳定金。”不久,会所工作人员通知徐先生,须在2018年10月底前补齐全款。“在此期间,未有工作人员向我告知相关用卡规定,在我要求下才通过微信给出合同照片,而且只有合同正面照片没有背面。我又通过微信转过去1500元,补齐全款。”由于工作调整,徐先生被调往外地,不能留在天津,2019年年初,徐先生提出退卡。该会所负责人拿出合同,说该卡能转不能退。“我提出变更使用人,该健身会所要求再交500元变更费。”徐先生说,该健身卡一直未曾开卡使用过。
记者来到该健身会所,以办卡为名向售卡人员询问办卡事宜。“年卡只能自己使用不能借给他人且不能退,如果想转让,要交500元转让费,费用可由下家来出。”记者随后联系了该会所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徐先生的遭遇他并不知情,应是售卡人员没能讲清合同约定,将尽快给出解决方案。截至发稿前,徐先生告诉记者,“卡最终没退成,转给亲戚了,他们没要转让费。”(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