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停车场收费政策有大变化!下月起实施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
下月起,为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新要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满15分钟,夜间停车满2
停车收费出新规啦!
下月起,为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新要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满15分钟,夜间停车满2小时才能收费!
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一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今天,市发改委、市交通委联合印发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即: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注: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
变化1: 落实条例要求
不足1个计时单位不收费
发改君了解到,本次停车收费政策调整是《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新要求,吸纳了立法过程中社会各方提出完善计时收费政策的意见建议,主要目的是鼓励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合理设置停车场计时单位,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新政实施后,白天停车满15分钟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5分钟的不收取费用;夜间停满2小时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2小时的不收取费用。
同时,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也需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及时调整计费规定。
变化2: 配合停车秩序治理
占道停车场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此次政策调整,为配合停车秩序治理,减少居民夜间居住停车负担, 将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时段由7:00-21:00改为7:00-19:00;夜间停车时段由21:00-次日7:00改为19:00-次日7:00,延长了夜间停车时段。
贴心的发改君还为大家准备了清晰的表格版:
看到这里,有的小伙伴可能还会有疑问,停满是什么意思?超过了一个计时单位是不是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收费呢?
NO,NO,NO,这次调整不止影响短时停车!举个栗子:
如果停车场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停车人停车35分钟,停车场经营企业收取停车人2个计时单位(30分钟)的停车费,最后5分钟因为不满1个计时单位(15分钟),所以不收费。
而延长夜间停车时段同样会影响咱们的停车费,比如说:
晚上7:30到8:00,停车人把自家的小汽车停在占道停车场,按目前的规定属于白天时段,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需要收取2个计时单位的停车费,金额是2.5×2=5元。而5月1日之后,由于是夜间时段,不满一个计时单位(2小时),所以不收费。
下一步怎么做?
政策出台了,发改君的小伙伴们还要为它“保价护航”!
下一步,价格部门将会同停车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对停车场经营单位停车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等政策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停车场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各停车场经营单位也要做好员工政策培训,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如果各位小伙伴们发现有停车场不按新政规定乱收费的,可向停车场所在区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停车收费牌已公示)举报,或者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