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快递员需与消费者沟通并获许可后才可将快递投递至快递柜(资料图片) /晨报记者 张佳琪
《快递暂行条例》下月起正式施行
未经沟通直接投递至快递柜将可投诉
来源:新闻晨报
记者 谢 竲
晨报讯2018年5月1日,新公布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新《条例》实施后,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有密切关系的快递服务会发生哪些变化,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方面对此作出了具体的回应和解读。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快件业务量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一。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上海就占到31.2亿件。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制定《条例》。其中规定了一系列保障行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包括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的实名收寄制度,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明确快件收寄规则、投递规则;细化无法投递、无法退回快件的处理规则和快件损失赔偿规则等等。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余洪伟表示,借着《条例》出台的契机,邮政管理局方面将实施相关配套措施,包括重点引导在快件收寄安全管理、智能化分拣、信息化服务和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加大行业绿色环保宣传力度,不断增强行业经营人员环保意识; 鼓励和引导本市快递企业包装使用减量化,试点示范包装材料自主回收,推动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节能减排工作等等。
此外,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何应泽表示,《条例》实施后,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许可后,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快递代收点等行为,肯定是不合规的。据悉,快递公司在《条例》实施前后会针对这一点加强教育和管理,之前部分游走于操作规范边缘的行为将得到及时纠正。而收件人如对此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与快递网点、企业进行协调,如仍未得到解决可以进一步向管理部门投诉。
当然,在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不断加强对自我行为的规范的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多一些理解和支持,与快递员阐明实际情况,“比如家里的确有老人,或行动不便等等情况,提出需求后,快递员会完成投递到户的工作”。
而谈到困扰上海这样大都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余洪伟透露,今后将积极推进网点标准化建设,建立快递末端服务“1+1+N”地方标准体系。同时将争取通过规划或者立法,在新建小区或老小区改建时,搭建相应的公共平台,通过多家企业的参与共享,以此来提高快递效率,从而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未来,上海市区的快递网点都有望逐渐向这种集约公共平台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