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调会当好医患纠纷减压阀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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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宁波市医调会今年10岁。
10年前的2月29日,她诞生在宁波江北区大庆南路,取“学名”: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0年间,宁波市医调会茁壮成长: 中立第三方、专家咨询机制、理赔机制、立法跟进……这些闪亮的认证,让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不断成熟,稳健地走出浙江,走向全国,宁波市医调会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宁波市医调会有着怎样的成长经历?成长过程中有哪些故事?4月11日,记者与宁波市医调会零距离接触。
□新时代“枫桥经验”新亮点系列报道之十一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茅永斌坚持以中立第三方立场调解医疗纠纷。 卢雪芬 摄
法制网赴浙江采访组
宁波市医调会有两个家,一个是出生地,在江北区大庆南路538号,2013年,搬到了现居住地,海曙区新芝路19-6号。
新家的门面并不起眼,一幢临街的五层楼房,外墙瓷砖略显斑驳,街两边绿树成荫,阳光映照出的树影,在白砖上留下别样光晕。
一楼入口处挂着三块牌子,医调会的门牌就夹在“调解服务中心”与“人民调解培训中心”中间。
一楼只是入户门,穿过有些狭窄的楼梯间,指示牌提示“宁波医调会,请上三楼”。到了三楼,豁然开朗,玻璃门内,就是宁波市医调会宽敞明亮的接待大厅。
在采访过程中上下楼走了几趟,记者有一种新体验,“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之路,也是在曲折中见光明,在千调万解中树立了中立第三方组织的公信力”。
专业人做专业事
医调会大厅,一块米黄色桌台前,摆着两张椅子,两块高悬至顶的红色电子屏,分别显示着“接待”“受理”的字样。
正对门墙面上,贴着一个麦穗守护的心形人民调解标志,下方是八个大字:公平公正,明法析理。
朱杉杉,一个斯文的90后小姑娘,戴着黑框眼镜,扎着马尾辫,坐在值班座位上,等候接待来访、接听电话。
别看在前台接待,杉杉可是天津医科大学毕业,医事法学专业,既学法,又学医,还在医院门诊实习过。
杉杉谦虚地说:“我学得浅,实践应用不够,社会阅历也缺乏,总之是有点嫩,所以在这里当文员。不像我们茅老师,他才叫一个厉害呢!”
杉杉口中的茅老师,叫茅永斌,是宁波市医调会建立、发展的灵魂人物,也是医调会的专业人士,他正是记者要找的人。
茅永斌出现在记者面前时,让记者颇感意外,他麦色皮肤,身材健硕,快步如飞,除了头发少一点,很难想象他已是68岁的人。
听明来意后,茅永斌将记者引向他的主战场——调解室。
调解室不大,摆着一张长形桌。落座,喝水,茅永斌和宁波医调会结缘的故事徐徐展开。
茅永斌原是宁波市中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懂医,自不用说,还当过医务科长,代表院方处理过不少医疗纠纷。
2008年5月,让茅永斌走进医调会,除了专业的原因,用他的话说,还有一个理由是,他刚退二线,也没有“第三代”,闲着无事,想去刚诞生不到两个月的医调会看看。
这一看,再难割舍;这一看,结缘十年。
2012年,茅永斌获得“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他出名了,他的成名作是这样一个案件:
鄞州区咸祥镇西宅村村民周某,47岁,因感觉胸闷不适,去卫生院看病,心电图检查报告为“心脏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但家人下班后,发现她猝死在浴室里。
接到咸祥卫生院报告后,茅永斌立即赶往卫生院。见周某家属十余人在院长办公室与院方争吵,就出示工作证亮明身份,表明公开、公平、公正的立场。
茅永斌查阅了周某历次就医的病历、心电图报告单和用药情况,跟死者家属讲医学知识、法律知识,关键是用证据说话,最后死者家属明白,周某患心脏病多日,但家属无一人陪同看病,也无人知道她的病情,周某也未与家人商量,没听从医院建议及时安装心脏起搏器……
最终,死者家属在后悔自责中,同意与卫生院达成调解协议。
茅永斌告诉记者:“不懂医不懂法的人当医疗纠纷老娘舅,肯定不行。我们医调会有5个调解员,全懂医、懂法。虽然,真正参与调解的人不多,但我们有着一个198人的医学专家咨询库,还有一个庞大的法学专家、律师库作为支持系统。仅2017年,医调会动用专家库68人次,依托专家意见提出解决方案,最终都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都说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想想,我倒是从医院跑到医调会,帮卫生系统抱孩子来啦!”茅永斌的幽默,让在场的蒋学伟呵呵大笑。
蒋学伟是医调会负责人,老家在“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他性格耿直,忍不住追本溯源:十多年前,宁波的医患关系呈现出针尖对麦芒的紧张状态,摆花圈、停尸体、砸医院、殴打医护人员,甚至陷入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怪圈。
医患矛盾为何白热化?
面对记者疑惑,蒋学伟分析说:“极端维权方式背后,是信息不对称造成患者对医院的天然不信任,因为医学常识掌握的少、专业术语听不懂,患者认为在行政调解中出现了医院说了算的问题,行政投诉同样是卫生局当裁判员免不了会袒护,打官司又担心耗财耗力。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中立第三方的专业组织介入调解,就多了一条依法、公正、灵活的化解途径。”
“设立医调会,充当医疗纠纷的缓冲带、减压阀,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医院内的纠纷引入医院外,成为宁波应对社会新型矛盾的迫切需求。”蒋学伟自信地说,这就是我理解的“枫桥经验”在宁波的现学现用,更是人民调解在行业专业领域的延伸。
中立公正树立公信
“这个医调会办公的房子,是卫生局帮你们找的吗?”
“不是。如果那样,我们医调会肯定走不远。”
宁波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处处长金慎,武汉大学行政诉讼法学博士,清瘦的脸庞透着书卷气,回答问题干脆利落。
“医调会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保证机构独立、人员独立、经费独立,从而确保医调会中立第三方的地位。”金慎坦率地说,一开始,关于钱由谁出,有各种版本,有说卫生系统划拨一块,有说保险费用里提取一块,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医调会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保障,这样才能保持超脱,确保调解的公信力。
蒋学伟不忘调侃地说:“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调解员公正的立场,更是医调会树立公信力的关键。
记者看到,在调解室角落的墙上,挂着一面面锦旗,每面锦旗背后都有一个调解故事。
“谢谢你,老娘舅”。每次调解成功,茅永斌都能听到这句话,从患者及亲人嘴里本能地蹦出。
胡搅蛮缠、哭哭啼啼,茅永斌会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患者,他的调解策略是因人而异,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双方换位思考,找到利益的平衡点。
“有不少患者认为自己没被公平公正对待,其实是医院和患者沟通的问题,所以到我这里,肯定要想办法给他解释明白,打开他的心结,避免他的情绪扩大,进一步激化矛盾。”茅永斌向记者讲述起多年前,一对舟山夫妇听了自己的话后思想大转弯的故事:
68岁的老姜因甲状腺肿大,到宁波一家医院看门诊,医生检查诊断为甲状腺癌,立即要进行全切手术,但发现有粘连,肿瘤很难剥除,手术没有进行,建议他采取化疗。
老姜不放心,转到杭州医院就诊,并成功做了手术。为此,他多次找到宁波这家医院索赔,医院最终答应退还医疗费。
但老姜还是不满意,拉上妻子,满腹委屈地来找茅永斌,要求他主持公道,让医院给个说法。“我都按医生说的办,结果白白挨了一刀,花去医药费事小,关键是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创伤”。
茅永斌了解来龙去脉后,循循善诱:“这个医生诊断是没错,治疗方案也没错,就是水平确实差了一点,又没请医生会诊,医院确实有责任,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医生人品绝对是好的,如果盲目给你开刀,可能造成更大伤害,甚至生命危险啊!”
老姜夫妻突然茅塞顿开:“对啊!医疗有风险和难度,老娘舅你讲得太有道理了,我们不要钱了。”
让茅永斌欣慰的是,心结打开后,这对老夫妻就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医调会,从此再没有找医院维权。
类似案例多得数不清,茅永斌翻出档案,粗粗统计,至少调解了200起涉及死亡纠纷,单案赔付金额最高达252万元。
创新机制立法跟进
对于医闹现象,金慎有着自己的观察理解:“这是一种信访化趋势,应当遏制信访不信法问题,将百姓引向法治化轨道。”
金慎认为,随着社会治理模式转变,传统的宗族家族的个人权威逐渐转向法律的权威。例如,传统的熟人社会,调解时可以说给个面子。但随着普法的深入,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会质疑:我凭什么要听你的?因而,依靠威权压制,和稀泥不会长久。
新时代的人民调解,该怎么调?
多年的研究、实践经历的结合,帮助金慎找到一个清晰的答案,就是要深刻理解“枫桥经验”精髓,以新方法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化矛盾纠纷于早于小,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坚持调解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坚持依法调解,规范流程、公开透明。同时又不能僵化,发挥调解的灵活便捷优势,为双方找到最大利益平衡点。
医疗纠纷“宁波解法”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与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共存并处,有效地发挥保险机构的服务保障作用。
探索创新、立法跟进,是这一解法的发展之源。
金慎为记者逐一梳理了宁波医疗纠纷立法推进的时间脉络:
2008年3月,宁波市以“市长令”形式,颁布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首次将处置医疗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写入政府规章。
2010年1月,浙江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医疗纠纷与处置办法》,宁波经验被整体吸收。
2012年3月1日起,《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实施,成为全国第一部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地方性法规。
2013年6月2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对医疗纠纷诉调衔接中诉前、诉中对接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契合法治路径。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解决了经费、部门衔接、渠道等问题,促进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规范化,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医疗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依法解决纠纷氛围的形成,实现了多赢。”金慎评价说。
天庭饱满,两额生光,和孙弘义聊起调解工作时,发现他话不多,但条理、思路异常清晰。
孙弘义在法院工作了30多年,辗转民庭、行政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多个部门,2013年10月,经法院推荐到医调会发挥余热。
“来这儿,就是为了公益事业,为了社会和谐,多做点好事。”孙弘义直言,对于法律方面的运用,尤其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四个方面,是了然于胸的,调解也肯定不会怯场,就是要补点医学知识。
去年开始,孙弘义从协助茅永斌调解,变成独立调解,获得了一番成功体验,他笑着说:“调解适用的公平原则和法官裁量的原则有相通之处,都是为了促成双方心目中的正义,实现案结事了。”
(法制网记者 张亚 陈东升 崔立伟 万学忠秦平 王春)
记者手记
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证明,人民调解是社会治理的利刃,如何披荆斩棘,将医患纠纷化解于无形,考验着调解者的水平,更需要制度层面的前瞻谋划、顶层设计和法治推动。
宁波市医调会,一个中立公正的第三方组织,由司法局牵头指导,成立后,一批热心公益的调解员勇于挑担,敢于担当,主动抱起卫生行政部门的“孩子”,而且通过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纠纷导入了依法调解的轨道。
眼下,宁波因医疗纠纷而向政府部门投诉、信访的案件实现了零发生,医疗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大幅度减少,通过医疗技术鉴定、尸检或诉讼途径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例逐年增多。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引入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宁波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10年来,宁波市两级医调会共成功调解医疗纠纷5455起,成功率达93.38%。
关键是:没有一起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