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迎来贷款担保费用被取消的利好之后,又迎来了异地缴存互认的福音。
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实现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专家分析,全国楼市库存依旧高企,新政传递出刺激购房需求的信号。
异地互认:
更多人有资格贷公积金
此前,全国各地公积金可贷款的缴存时间一般在6-12个月之间。昨天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将公积金缴存时间门槛降低至6个月,让更多人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分析,新政传递出政府希望能够释放更多的购房需求的信号。
市公积金:
南京需连续缴存满6个月
此前,南京市公积金贷款要求缴存满6个月,不过有一个硬性要求就是不能断档。昨天的《通知》没有提出一定要连续缴存6个月,只是强调要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南京公积金缴存认定放松?
“我们还没有接到通知,所以没有变化。”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回应,南京会按照上级做出的指示执行公积金新政。
“南京公积金贷款有一个硬性规定就是‘连续’缴存,也就是说,即便是外地转移公积金到南京,也不能断月。比如,你在扬州缴存了7、8、9这三个月,转移到南京需要接上去,缴存10、11、12这三个月,这样连续缴存满6个月才可以在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表示,南京公积金贷款会不会放松连续缴存6个月的要求,目前还不好说,要等具体细则出台。
可能影响:
第三套房或不能公积金贷款
《通知》提出,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悉,目前南京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是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最低首付20%,二手房最低首付为30%,组合贷款以商贷认定首付比例;购买二套房的,首付一律为60%,且利率要上浮至1.1倍。在可贷额度上,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
而申请三套房贷款时,只要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就算之前贷款都还清,也不允许再贷。但是如果买房人此前一直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那么第三套房是可以办理南京公积金贷款的,而且可以按首套房来办理。如果按照《通知》要求实施,那么这类原本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三套房及以上的市民,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市民提问
提问一:
外地公积金
如何转入南京?
市民黄先生:我把公积金转到南京要不要去当地办理?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或职工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www.njgjj.com)下载《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式两份,单位填写《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审核。职工将一份审核的《证明》寄送原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原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并不一定要亲自去当地办理。
提问二:
南京公积金
如何转到外地?
市民王先生:我最近从南京调到苏州公司工作,怎么把公积金转到苏州呢?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及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出手续:(一)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接收证明;(二)《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金陵晚报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