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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专用药不到10%

(记者董伟)“我希望这是儿童节给孩子们的一个好礼物。”在今天的新闻通气会上,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说。在他面前摆着的是一份崭新的红头文件——《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文件经国务院同意,卫计委和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食药总局、中医药局6部门联合印发。其中提到,对部分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建立专门通道以便申报审评,鼓励企业优先研发;对临床必需、易短缺、用量小的药品,综合采取价格、采购扶持及定点生产、储备等方式确保供应;总结临床用药经验及安全用药数据,形成行业共识,制定儿童用药指南。

这被认为是一份极具现实意义的文件。当前,我国儿童用药适宜品种少、适宜剂型和规格缺乏、药物临床试验基础薄弱、不规范处方行为和不合理用药等问题比较突出,亟待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这份文件恰为此提供了助力和依据。

儿童常被称作“小大人”,但在用药上绝不能简单视为缩小版的成人。目前,许多药品说明书中仅有“小儿慎用或酌减”、“谨遵医嘱”等描述,缺少明确的儿童适应证和用法用量,也未明确标注不良反应警示等信息,临床医生只能凭借临床实践经验用药。

一些儿童家长缺乏科学用药常识,对于没有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的药品,往往简单根据个人用药经历自行决定减少药量或改变给药方式,不但难以准确控制服药剂量,影响药物疗效,也带来了用药风险。

此外,一些贵重药品,例如注射用药等缺少儿童适宜规格,每次只能将成人剂量、规格的包装进行重新拆分,“一管用半管、一针用1/4,用的少、扔的多”,既造成浪费,又增加了药品费用和患者负担。

“根据北京儿童医院(全国最大的儿童医院)的院内调查,现在,专门为儿童用的药物不到10%,适宜儿童用的药物不到50%。这说明问题还是相当普遍的,也印证《意见》出台的必要性。”郑宏说。

据悉,《意见》从鼓励研发创制、加快申报审评、确保生产供应、强化质量监管、推动合理用药、完善体系建设、提升综合能力等环节,对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具体要求。

郑宏还强调,儿童用药生产将得到价格、医保、采购等相关政策扶持;同时,儿童适宜剂型、规格将按规定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鼓励企业积极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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