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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网络舆情 为食品安全“号脉”

编者按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网络新闻传播的出现,给信息传播带来了全方位的深刻变革。由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室、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编的《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指出,2012年,微博已成为除网络新闻和报纸以外的第三大食品安全舆情首曝媒体。如何监测和处置网络舆情,是摆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新课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值得关注。

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阶段,但由于市场自身约束机制不健全,商业诚信体系不完善,致使食品安全问题凸显,已经进入食品安全风险的高发期、易发期。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经媒体曝光后,立即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和政府的重视,相关部门会迅速进行处置、消除影响,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然而,由于食品安全的技术性、专业性强,监管部门、生产企业、消费者之间很难达到完全的信息对称,因此可能会造成一些媒体误用标准做出不当判断,或者将食品安全问题的个案当作整体性问题放大,从而影响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媒体的误读和放大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产生许多不良影响。因此,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的监测、预警,并积极应对,对推动、促进各级监管部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普及,互联网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影响最大、最具潜力的新兴媒体。互联网信息交流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以及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使之成为曝光当前国内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平台。《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指出,2012年食品安全舆情媒体和网民关注度排名前10位的事件中,网络新闻和微博作为首曝媒体曝光的有7件,由传统媒体首次曝光的仅有3件。

在新的舆论环境下,尤其是在当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这一特殊时期,食品安全监管面临巨大考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特别重视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提升运用新兴媒体的能力,学会通过网络媒体引导食品安全舆论、化解社会矛盾,牢牢掌握食品安全网络舆论的主导权,最大限度地减轻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形成正面网上舆论宣传强势。

及时掌握

核心提示:成立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机构,组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及时捕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舆情动向,把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消除在萌芽状态。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相关部门可以成立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机构,组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网络舆情监测员要对热门网站上的食品安全信息实行有效监控,重点关注涉及本地食品安全的舆论“热帖”,及时发现网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做到全方位掌握、全过程跟踪,并适时进行综合分析,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掌握重要的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网络评论员要对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引导,做好跟帖回复,认真回答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要经常就网民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撰写有深度、有说服力的评论文章,驳斥错误观点,披露事实真相,正确引导网络问政,促进依法行政。要积极参与在线交流,及时捕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舆情动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消除在萌芽状态。

积极应对

核心提示:要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着力引导培养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传递积极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宣传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采取的措施、所做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从而稳定人心和局面,形成正面的舆论氛围和导向。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着力引导培养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传递积极信息。对于网络出现的涉及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回应、解释,表明立场、态度,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对于网上涉及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负面舆论,要做好引导和说明,修正视听,防止以讹传讹。对于确有其事的负面报道,应通过媒体向公众表示歉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挽回声誉,防止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和炒作。对于不正确或歪曲事实的报道,应主动说明真相,澄清事实,防止事态恶化,并提出更正要求。对于无中生有的谣言,要及早发现,及时删除。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散布谣言者的法律责任。

妥善处置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传播迅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坚持“第一时间”原则,快速反应。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传播迅速,如果处置不当,事态就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甚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首先必须坚持“第一时间”原则,快速反应。要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表明对事件的态度和应对措施,从而抢占舆论先机,掌控舆论主动权。决不能有丝毫的消极怠慢,甚至回避隐瞒。

其次,信息发布要尊重事实,公开透明。如果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发生,要尽快提供全面真实的事件情况,以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披露,向公众不断报道事件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知情权,及时消除疑惑,避免更多误解。对于一些特定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邀请权威的第三方出来说话,满足公众追求事件真相、公正处理的愿望,从而避免流言四起和社会恐慌。

第三,以实际行动树立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为民、勇于负责的良好形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件中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关切,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误进行诚恳的道歉。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涉及到的相关食品,要及时公布安全标准、抽检结果、检查情况等信息。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并向媒体表明立场和决心,争取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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