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乐活生活> 房产家居> 正文

业主交费猝死物管处 深圳塘厦警方拘传物管员

昨天下午5时许,在东莞市塘厦镇莲湖新村居住3年多的福建泉州人洪培霖,下班回家时顺路到物管处,准备缴纳上个月的水电费及管理费,不料与物管处发生争执,后猝死于物管处门前。塘厦公安分局以过失致人死亡案立案侦查,并将嫌疑人崔某某拘传。

洪培霖的堂弟洪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笔钱本来是上个月底要交的,他堂哥因为出差迟交了两天,物管员就说要交滞纳金。当时,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随后又产生肢体冲突。

洪培霖的姑妈说,家中几名亲属闻讯赶到时,洪培霖已昏倒在物管处门前,全身都不再动弹,“我们问物管员为什么不报120,他们说他是装死的。”家属称,当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洪培霖已被证实死亡。

今天,塘厦公安分局就此事向记者通报称,7月2日下午5时35分许,该局接报称塘厦镇莲湖新村管理处有一名男子死亡。经查,死者洪某某(男,27岁,福建省人,莲湖新村住客)因交电费问题于当日下午5时许,与莲湖新村物业管理处崔某某(男,37岁,河南汝南县人)争吵,洪某某后来还叫了两名朋友到管理处理论。

通报称,在争吵过程中,洪某某突然倒地昏迷,120救护人员到场后,证实洪某某已死亡。经初步检验,死者洪某某尸体表面没有明显伤痕,具体死因有待法医解剖验尸后确定。

目前,塘厦公安分局以过失致人死亡案立案侦查,并将嫌疑人崔某某拘传,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 刘秋伟)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