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
■失婚失工还被污蔑欠巨债
■幸甚检察院抗诉还原真相
买了一套房,然后娶了一个妻,对于一般人而言,房子妻子都有了,应该是件幸福的事,而对于家住黄埔区的黎先生来说,却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为了这套房子和这段婚姻,黎先生不仅要付两次房款,还因此失去了工作,不断上访,还患上了抑郁症……而带给他这些困扰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前妻,也就是这个房子的卖方,杨某。
近期,黄埔区检察院办结了一起特殊的虚假诉讼案。
买下女友房产成婚
2005年5月,经朋友介绍,33岁的黎先生认识了25岁的杨某,不久后两人相恋。黎先生本是某国有单位的职工,工作稳定,当他打算用多年积蓄买一套房子的时候,杨某告诉他自己刚好有一套67平方米的住房,杨某提出要黎先生买自己的房子,过户后即结婚,黎先生答应了。
于是二人在2006年1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黎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首付款及余款共十二余万元分两次付给了杨某,杨某同时写下收据。在房产过户给黎先生后当月二人即登记结婚。
虽然是从妻子手里买的房子,但黎先生还是沉浸在幸福中,想着自己的生活应该可以稳定下来。
收据失踪闹剧上演
可结婚仅7天,杨某便借口出差离开了家,黎先生开始感觉有点异样,于是把原来的付款收据锁进房间的抽屉,钥匙自己保管,但是不久后黎先生发现自己存放收据的抽屉被人撬开,收据也不翼而飞,而当日杨某刚好回来过。
黎先生猛然间有很不好的预感,果然,不久后杨某就带着十几个债主携带着木棍等工具气势汹汹地找到了黎先生,说杨某在外欠了55万元的巨额债务,要黎先生偿还,并强迫黎先生在欠条上签字,随后债主屡屡到黎先生单位逼债,造成恶劣影响,黎先生也因此失去了工作。
2007年,忍无可忍的黎先生遂提出离婚,不久法院就判决黎先生与杨某二人离婚。但没想到的是,2007年12月,刚离婚不久,杨某又以黎先生没有付购房款为由将黎先生告上法庭!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判决黎先生向杨某支付全额房款及利息。
有冤难申抑郁成病
黎先生感到很冤枉,便四处搜集证据,终于,黎先生在房地产档案馆调到了档案登记资料,证明房屋按揭贷款6万元流向了杨某个人账户。2008年6 月,当黎先生兴冲冲地拿着该收据向广州中院申请再审时,让黎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中院以该证据黎先生本可在原审诉讼中提出却未提出,现在才提供,不属于可以 启动再审的“新证据”为由,驳回黎先生再审申请。
含冤难平的黎先生不服,遂到处上访但均无结果,由于心情长时间压抑,黎先生患上了抑郁症。
检方抗诉还原真相
几经周折,黎先生想到了检察机关,向黄埔区检察院申诉。在受案后,检察人员审查了相关材料,认为根据交易习惯,卖家不可能在房款一分未付的情况 下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买方,原审判决可能有误。检察官展开调查,获得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原来黎先生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了《个人借款及担保合同》,该借 款直接打到杨某的账户。
为此,检察官先后到番禺、天河、白云等20个农村信用社查询,历经2个多月,终于顺利调取到杨某亲笔书写的《首期购房款收据》及转账记录等。原 来黎先生以购房为由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6万元,约定将该6万直接划到杨某的账户中,并以该房产作为抵押,所以在农村信用合作社中保留了黎先生和杨某购房 的全部合同文书以及杨某签名的《首期购房款收据》。
根据转账记录,黎先生用于购房的借款确实打入了杨某的账户,从而证实黎先生确实已经全额支付了房款!黄埔区检察院于是提请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广州中院再审确认黎先生已经付款,撤销了原审判决。
同时,黄埔区检察院认为,杨某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意图骗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依法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记者 凌越 通讯员 埔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