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乐活生活> 生活消费> 正文

抢黄灯 真罚得了吗?若无特殊办法将形同虚设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冲。这已经成了大量司机过路口的通用方式,尽管它与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史上最严交规”满拧。根据公安部颁布的修 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路口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闯两次红灯就被暂扣驾照,“回炉”学习道交法,虽然严格,但基本已被交通参与者认可接受。然而,如果严格执行“抢黄灯”的规定,不知有多少人必 将暂时和驾照说拜拜。有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称,还从来没见过交警查处“抢黄灯”,自己屡次“抢”,也还没被电子眼拍摄下来过。但是,不知道从明年起会不会 有什么特殊的办法。

记者了解到,有人抢有人不抢时,危险性最大。临近路口,突变黄灯,如果后车司机平时频繁“抢黄灯”,往往会本能地认为前车也会冲过去,于是非但不减速反而加速,可前车却突然刹了车,最容易导致追尾。关于“抢黄灯”的处罚,理论和现实即将发生激烈的证明碰撞。

理论这么说

法律规定了

就该处罚

“法律本身是硬性的,在定性的问题上没有宽容度。”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认为,尽管现在路口抢黄灯的情况比比皆是,但并不因为违法的人多了,就能法不责众,甚至架空法律。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张金澎表示,在北京,还从来没见过交警以现场处罚的方式处理过抢黄灯的司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以电子眼拍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处罚。

关于“抢黄灯”,一种普遍看法认为,车辆行至路口,速度较快时,突遇黄灯变化,如果急刹车,更容易造成后车追尾,危险性反倒比继续通行更大。张 金澎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在欧美很多国家,确实车辆在通过路口的时候需要加速,以提高路口的通行效率。但这是基于当地人口、车辆、交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 考虑。而在中国,绝大多数路口都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现状是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很多,如果车辆快速通行,很难确保安全。”他认为,在涉及人的 生命安全的时候,不能教条般地死抠“是骑车人违法了,他就应该付出代价”,作为交通中的强者,机动车必须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体现在过路口时,就是必须 减速。“只要严格依法通过路口,不会出现停不下来的情况。”他说。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如果通过路口时,有证据显示信号灯被前方大型车辆遮挡,抢黄灯、闯红灯的处罚都可以撤销。

现实这么说

罚抢黄灯

取证难度大

目前,北京各信号灯路口黄灯时间均为4秒。以车辆时速60公里计算,在匀速行驶状态,4秒内可行驶66.66米。换言之,一名自认为有经验的司机,在距离路口50米时发现信号灯开始变化,也会产生“冲过去”的冲动。

多位一线交警承认,现场处罚“抢黄灯”非常罕见,从实际工作效率的角度,投入大量警力进行针对黄灯的专项整顿,未必能达到治理酒驾、涉牌等主观 恶性更大的违法行为同样的社会效果。“所有的处罚都要有证据,处罚越重,证据就越要充分。比如查酒后,越是醉驾入刑,我们在查处时就越要获得在法庭上能被 法官完全认可的证据。”一线交警称,假如真要现场处罚,警方至少应当录下在黄灯亮起之后,车辆继续加速行驶,甚至突然猛烈提速的情况,然后在前方拦截,但 这势必要投入大量警力,而且取证难度比较大。

如果采用非现场方式,就需要更改路口监控闯红灯电子眼的开启时间。例如将开启时间调至黄灯变化后的某一时刻。但如此一来又会产生问题:无论调至 哪一时刻,对司机而言都相当于此刻是红灯效果,那么直接将黄灯时间缩短不就可以了吗?4秒的黄灯时间还有何意义?假如黄灯变化的同时,电子眼已经开启,那 么和取消黄灯有何区别?

历史这么说

1938年

就开始设黄灯

如果当真在实质上取消黄灯,无疑是在开历史的倒车,而且一路开回了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公 布的《陆上交通管理规则》中开始规定“灯道标(即信号灯)以绿色示进,红色示止。”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北京首次在东单、西单和王府井装设红绿 灯,当时只有红绿两色。两年后,连同新增加的东四、西四、天安门、珠市口4处,统一使用红黄绿三色,此时黄色灯就已经设在红绿之间,以预先提示车辆做好通 过或停止的准备。自此之后,以黄色灯作为“预备”的观念完全深入人心。

有业内人士表示,想要提高司机对于“黄灯不能冲”的认识,除了要加大宣传力度,还可以参考“绿灯变化前数秒内倒计时”的做法,也就是信号灯运行 期间,无需全部倒计时,但在绿灯即将结束前的三五秒内,显示倒计时,对司机做出提示,相当于将黄灯功能提前,如果这样司机还以“到路口刹不住了”作为借 口,就要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安然 程宁摄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